对拆迁评估不合理应该怎么办
金华金东刑事律师
2025-06-18
1.若觉得拆迁评估不合理,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,可向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,指出问题。
2.原评估机构复核后,结果改变就重新出具报告,未改变则书面告知申请人。若对复核结果不满,收到结果10日内,可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。
3.走完上述程序仍对补偿有异议,由征收部门报政府,按方案作补偿决定并公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认为拆迁评估不合理,可依次申请复核评估、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,若对补偿仍有异议,由相关部门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。
法律解析: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当对拆迁评估结果存疑时,被征收人有合理的救济途径。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,指出问题。若复核改变结果,会重新出具报告;未改变则书面告知申请人。若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,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可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。经过这些程序后若对补偿仍不满,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、县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和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。若在拆迁评估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认为拆迁评估不合理,可按特定步骤妥善处理。
1.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,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交书面复核评估申请,明确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。
2.若原评估机构复核后改变结果,会重新出具报告;若结果未变,则书面告知申请人。若对复核结果有异议,可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,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。
3.经过上述程序后,若对补偿仍有异议,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、县级人民政府,依照规定按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。
建议被征收人在整个过程中注意留存相关文件资料,确保各环节的申请和反馈都有迹可循。同时,可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,增强自身维权意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拆迁评估不合理时,被征收人有明确的救济途径。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,这是保障自身权益的第一步,能促使评估机构重新审视评估结果。
(2)原评估机构复核后,若改变结果会重新出具报告,未改变则书面告知申请人。这保证了复核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性。
(3)对复核结果有异议,可在收到结果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,由专业人员进一步审查评估的合理性。
(4)经过上述程序对补偿仍有异议,政府会依照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,确保征收补偿有明确的处理机制。
提醒:
处理拆迁评估问题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,不同阶段有对应的时间限制。因案情复杂多样,建议咨询以获更精准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申请,并明确指出评估报告问题。
(二)若原评估机构复核后改变结果,会重新出具评估报告;未改变结果则书面告知申请人。
(三)对复核结果有异议,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,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。
(四)经上述程序后对补偿仍有异议,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、县级人民政府按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。
法律依据:
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,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,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。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,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。
2.原评估机构复核后,结果改变就重新出具报告,未改变则书面告知申请人。若对复核结果不满,收到结果10日内,可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。
3.走完上述程序仍对补偿有异议,由征收部门报政府,按方案作补偿决定并公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认为拆迁评估不合理,可依次申请复核评估、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,若对补偿仍有异议,由相关部门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。
法律解析: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当对拆迁评估结果存疑时,被征收人有合理的救济途径。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,指出问题。若复核改变结果,会重新出具报告;未改变则书面告知申请人。若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,自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可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。经过这些程序后若对补偿仍不满,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、县级人民政府按规定和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。若在拆迁评估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认为拆迁评估不合理,可按特定步骤妥善处理。
1.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,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交书面复核评估申请,明确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。
2.若原评估机构复核后改变结果,会重新出具报告;若结果未变,则书面告知申请人。若对复核结果有异议,可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,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。
3.经过上述程序后,若对补偿仍有异议,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、县级人民政府,依照规定按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。
建议被征收人在整个过程中注意留存相关文件资料,确保各环节的申请和反馈都有迹可循。同时,可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,增强自身维权意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拆迁评估不合理时,被征收人有明确的救济途径。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,这是保障自身权益的第一步,能促使评估机构重新审视评估结果。
(2)原评估机构复核后,若改变结果会重新出具报告,未改变则书面告知申请人。这保证了复核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性。
(3)对复核结果有异议,可在收到结果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,由专业人员进一步审查评估的合理性。
(4)经过上述程序对补偿仍有异议,政府会依照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,确保征收补偿有明确的处理机制。
提醒:
处理拆迁评估问题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,不同阶段有对应的时间限制。因案情复杂多样,建议咨询以获更精准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申请,并明确指出评估报告问题。
(二)若原评估机构复核后改变结果,会重新出具评估报告;未改变结果则书面告知申请人。
(三)对复核结果有异议,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,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。
(四)经上述程序后对补偿仍有异议,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、县级人民政府按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。
法律依据:
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,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,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。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,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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